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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武汉大学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查看次数: 类别: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8

各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中心:

为支持我校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中心高水平发展,实现咨政服务宗旨,培育新兴交叉学科,培养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造就满足国家重大政策研究需求的“国别通”、“区域通”、“领域通”,建立具有专业优势和重要影响的研究机构和研究团队,形成科研工作新增长点,不断提高国别区域研究水平和资政服务质量,经国际交流部研究,决定设立2021年度武汉大学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具体如下:

   一、项目执行期限

2021年3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二、项目资助类型

(一)本项目资助已在教育部备案的7个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中心和乌克兰研究中心的国别区域问题项目研究中心基本建设发展国别区域问题研究项目为主

三、项目资助额度

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5万元。

四、经费开支范围

1.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科研经费支出的若干管理规定》(武大财字[2016]87号),本项目经费可以支出与研究项目相关的科研业务接待、来访专家住宿、会议、差旅、劳务等必要和合理费用;

2. 项目组成员赴国外实地调研的签证费、往返国际国内旅费、公杂费、住宿费、伙食费;

      3. 外方专家来校合作的往返国际旅费、在汉期间住宿费、生活补贴(参照学校外国专家短期来访标准执行),外方专家翻译、编辑和评审稿件的费用

      4. 发表与项目相关论文的版面费、著作出版费;

      5. 举办相关会议(参照学校会议标准执行)或活动费用;

      6. 参加国际国内智库论坛会议的注册费;

     7. 与中心建设发展相关的网站建设、宣传材料等合理支出。

      8. 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经费管理相关办法,本项目不得开支人员经费。

五、项目评审办法

由国际交流部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预期成果进行公平公正评审,择优立项资助。

六、结项验收办法

由国际交流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主要验收各中心2021年度对被上级领导批示和相关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政策文本,发表相关论文,出版相关著作,召开相关智库论坛等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中心的必要基本建设成效等。

     七、项目申报要求

每个中心可报1—2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0日。

2021年度武汉大学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请各中心按照地区分别提交至国际交流部欧亚非事务办公室和美大事务办公室。

欧亚非地区:

联系人:胥东洋    话:6875 2118

 箱:exchange@whu.edu.cn

 址:行政楼东北楼206

美大地区:

联系人:章          话:6875 3419

 箱:global@whu.edu.cn

 址:行政楼东北楼207

 

 

 

                                                                         国际交流部

                                                                          2021年33


 附件:武汉大学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2021).docx



(撰   稿:胥东洋    审   核:罗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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