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国际合作与国际化发展“十四五”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全球合作网络,夯实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基础,国际交流部试点设立“武汉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合作支持计划”(以下称“本计划”),同时启动申报工作。本计划旨在通过提供经费资助和政策指导等方式,深入挖掘国际交流合作资源,加强人员间友好交往,推动我校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以下简称“俄州大”)之间全方位、多层次、实质性合作。现将本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本轮申报采取“项目制”进行立项资助,主要支持学校教学科研个人(或团队)与俄州大围绕以下重点建设内容谋划和推动合作,包括但不限于:
1、建立学生交流项目、学生联合培养项目;
2、搭建联合科研平台或机制;
3、联合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或研讨会;
4、共同申报国际合作资助项目;
5、其他合作内容。
项目建设周期为项目立项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学科专业领域不限。
二、资助额度和范围
立项项目获批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经费使用的支出范围包括:
1、出国(境)相关费用。项目团队成员赴俄州大短期访问产生的国际国内旅费、住宿费、签证费、保险费等费用。资助学生通过建立的学生交流项目或联培项目赴俄州大进行交流学习;原则上,获资助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国际交流部或学校其他部门设立的出国(境)相关资助。
2、国际会议费。项目团队成员与俄州大联合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或研讨会产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会议场地租赁、文件资料印刷费等综合定额费用,专家讲座费、咨询评审费、同声传译人员翻译费等综合定额外费用。
3、学术成果生产费。在与俄州大共建的科研合作平台或机制框架下,联合出版学术著作、发表学术论文、申报专利、申报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等产生的费用,包括出版费、版面费和专利、软件著作权申请等费用。
4、外国专家费。项目团队邀请俄州大的外籍专家进行线上或线下授课、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外籍专家的国际国内交通费、工薪、咨询费(讲课费)、补贴、住宿费等。其中,工薪、咨询费(讲课费)及补贴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资助。
5、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合理和必要的支出,须事前经国际交流部审核同意。
三、 申报条件与程序
1、申报条件
(1)我校全职教学科研人员均可参加本轮申报;
(2)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组建申报团队,我校团队成员应为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3)申报团队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申报、规划建设、经费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应与俄州大具有良好的学术交流合作基础。
2、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合作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2022年)》,提交至所在单位;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并明确推荐意见后,汇总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国际交流部207办公室。
(3)每个申报项目需报送纸质材料两份,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global@whu.edu.cn邮箱。
(4)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
四、评审立项
国际交流部将在2022年11月前组织项目评审,确定立项项目,通知立项项目的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正式启动项目建设。
联系人:章臣;办公电话:68753419。
附件:武汉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合作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2022年).docx
国际交流部
2022年9月30日
(撰 稿:章 臣 审 核:刘晓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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