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项目
17年秋选派全日制本科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赴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交流通知
查看次数: 类别:国家公派项目 发布日期:2017-03-01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俄语系:

根据我校与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交流协议,现推荐全日制本科生于2017年秋季赴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交流学习,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时应为武汉大学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

3.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1. 《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2.中英文成绩单原件一份、中英文在读证明原件一份、绩点证明原件一份(均由本科生院出具)。

三.名额:2名。

四.教学语言:俄语。

五.语言要求:能适应全俄语教学环境。

六.交流时间:一学期(2017年9月-2018年2月)。

七.费用:在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交流学习期间免学费,学生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学生必须交纳武汉大学的学费和办理退宿手续。未办理退宿手续,将按学校规定不再退离校期间的住宿费。

八.学分互换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九. 校内申请方式:在线申请http://ws.whu.edu.cn/请申请学生在2017年3月7日前完成并提交,提交后打印《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注:在线申请时需扫描材料并上传至申请系统,系统操作手册详情见附件点击下载此文件

烦请学院外事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学院按序推荐名单(院领导签字盖章)、学生申请材料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签字盖章)于2017年3月7日星期二前交至信息学部国际交流部学生出国事务办公室103室,并在学院(系)网上公示。逾期不候。

咨询邮箱:intoffice@whu.edu.cn刘力老师

咨询时间: 每周一、三下午 2:30 ~ 5:00。

国际交流部

学生出国事务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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