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启动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的遴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计划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
本计划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单位,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
二、项目制申报的要求
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三、选派计划、资助重点、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3.选拔对象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2)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3)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4)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4.成功通过评审的选派人员将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1.2023年12月1日前,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根据《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18)的要求准备申请书、本单位与国外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中/外文版。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intoffice@whu.edu.cn。
2.12月8日前,国际交流部将组织开展校内审核,择优确定推荐参与申报的项目,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3.国家留学基金委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五、校内联系人
国际交流部郭典
电话:027-87288297
邮箱:intoffice@whu.edu.cn
附件下载: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17
国际交流部
2023年11月7日
(撰稿人:郭典;审核人:周烨、刘晓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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