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地区项目
关于申请参加2024年春季赴台湾地区校际交流项目的通知(第一批)
查看次数: 类别:港澳台地区项目 发布日期:2023-09-25

根据我校与台湾高校的交流协议,2024年春季学期校际交流项目的校内预选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具体派出工作将视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一、申请人条件

派出时为全日制在读大二、大三年级本科生;党员优先,政治素质高、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学习目的明确。


二、申请材料

成绩单、在读证明、学院推荐函(模板在校内申请系统下载),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外事综合管理系统即可。


三、成绩要求

绩点3.0及以上


四、交流时间

一学期(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五、选派学院及名额分配

1.台北大学

选派学院:文学院、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弘毅学堂相关专业亦可(每学院一名)

名额:3名本科生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0日


2.台湾政治大学

选派学院:不限

名额:5名本科生

课程查询链接:https://qrysub.nccu.edu.tw/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0日


3.台湾师范大学

选派学院:文学院、城市设计学院(每学院一名)

名额:2名本科生

学院/系/所介绍:https://www.ntnu.edu.tw/static.php?id=colleges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0日


六、费用

在台湾交流学习期间免学费,学生需自理境外生活费、住宿费、健康医疗保险等。同时,学生必须缴纳武汉大学的学费和办理退宿手续。未办理退宿手续,将按学校规定不退交换学习期间的住宿费。


七、选课及学分转换

交流学校若对专业要求未做特别说明,则以该校现设有的学科和专业为准,请欲申请的学生参照上述表格中提供的官网链接查询课程设置或相关学院和专业信息。在外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应尽可能在对方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学生结束交流项目返校之后可按照《武汉大学普通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教函[2013]26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15]8号)》进行学分互换。


八、校内申请

在线登录https://ws.whu.edu.cn/oir(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Microsoft Edge或360极速浏览器),在随后打开的“统一身份认证”页面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平台”,进入“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交流及公派项目”页面,点击“浏览交流项目”,选择“关于申请参加2024年春季赴台湾地区校际交流项目的通知(第一批)”开始填报个人申请。申请人提交校内申请后,务必实时关注审核动态,提醒相关人员进行审核,以保证在校内审批截止日期前(校内申请截止日期+三个工作日)完成校内审批流程,届时国际交流部会根据学校各部门审批意见向台湾高校提名申请学生,申请学生后续将完成合作交流高校的申请注册手续(在线申请或寄送纸质申请材料),最终录取结果由对方学校审核决定。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请务必于派遣前前往所在学院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九、项目咨询

联系人:国际交流部郭典老师

电子邮箱:intoffice@whu.edu.cn

咨询电话:027-87288297






国际交流部

2023年9月25日

(撰稿:郭典;审稿:周烨、刘晓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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